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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妻外遇跟蹤到汽車旅館卻被打 心碎人夫求償敗訴

廖姓男子結婚10多年,懷疑妻外遇,去年5月間跟蹤妻與疑似婚外情對象吳姓男子到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並偕同警進入房內,廖妻一氣之下用手搥打他的頭部,廖男對兩人提出防案婚姻告訴,但罪證不足不起訴,廖男心灰意冷,認為吳男導破壞他婚姻導致離婚,請求民事賠償80萬元,彰化地院認為廖男事證不足,判他敗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發現妻與他感情日漸冷淡,他在家中發現妻到汽車旅館消費以及開車到台東加油的發票,因此開始跟蹤妻,去年5月29日發現妻疑似與吳姓男子到雲林一家汽車旅館,廖男報警進到旅館房間,發現兩穿著內衣褲品酒,廖妻一氣之下用手搥打廖男頭部,兩人去年8月因此調解離婚。

廖男認為吳男使他原本圓滿家庭破碎,三名子女被迫分離,求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吳男辯稱,他與廖妻僅是高中同學,透過臉書才又連絡上,對方說她有小孩但已離婚,當天在汽車旅館是因天氣炎熱他怕熱,避免喝紅酒出汗將西裝和外褲脫掉,並沒與廖妻發生逾越男女間分際。

法官認為,廖男未能提出吳男與妻私下出遊或往來超越普統朋友社交程度的證明,雖發現兩人到汽車旅館喝酒,但未查獲兩人性交的證據,駁回廖男之訴,可上訴。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