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案例

 

聯電女主任捉姦 小三故態復萌遭求償500萬

聯電主任工程師陳女去年情人節當場活逮先生李男與劉姓小三床戰,小三答應賠償100萬元換取和解,陳女則因小三現場封鎖李男電話,陳女當即寬恕不收其尾款40萬元,但要求小三立書不再糾纏李男,若違背誓言需賠償500萬元,事後劉女果然故態復萌,陳女氣炸向新竹地院起訴求償500萬,法官調查發現是李男打給小三,小三僅是「被動受話」,最終判賠20萬元。

陳女指控,劉女明知先生李男已婚,竟於去年2月14日通姦(適逢農曆過年前小年夜,也是西洋情人節),並遭她抓姦在床。劉女為求她原諒,乃簽和解書,除願賠償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外,並同意不再與李有任何接觸,若有違背,須賠償5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同時在她及證人面前封鎖李男手機號碼,她因此願意放棄對劉女請求原100萬元賠償金的尾款40萬元。

然而不到1年時間,劉女又故態復萌,多次透過友人放話給李男,說她生活過得不好,李男多次聽到同事間的流言蜚語,才會打電話給劉女,今年1月就有6天通聯紀錄,且通話長度達5分多鐘者有2次,對她而言無疑是一重大打擊,原本尚未恢復的夫妻感情也再度受到重創。憤而對小三求償500萬元。

法官認為,無論基於何等原因,劉女均不應再與李男通訊往來。經查,劉女所簽署和解書約定,違約者應依約賠償500萬元,然她與李男通話,究屬被動受話,違約情節尚非重大,審酌劉女在營造公司上班,年薪46萬元,如依陳女主張的違約金500萬元,已近其10年收入總額,最後判賠20萬元。

自由時報 2019-07-30 23:42